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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审核开发区环境运行控制----李小林老师
日期:2017-02-13 点击:1366
如何审核开发区环境运行控制

        开发区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招商引资 、引进项目、土地资源管理、规划建设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拆迁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区内道路管理、环境卫生及公共设施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用水、电管理等以及日常的检查监督管理等。
        审核开发区的环境运行要从开发区自身建设和开发区内的单位建设和运行两方面考虑,审核要从项目建议阶段开始,顺着可行性研究、规划建设、环境评价、项目设计、建设施工、竣工验收、日常管理、检查整改、环境提升等主线进行审核。
        首先审核是否策划了环境运行控制程序或者废水废气废固和噪声排放控制程序或管理制度等,对工业区内的规划项目、一切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包括涉外项目(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建设项目)进行环境管理,对环境有影响的规划、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在项目建议书至建设竣工投产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向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控制源头、综合治理和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

环境运行审核主要从以下各阶段进行:


        一、对规划管理审核:
          1、查看项目建议书阶段或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管理,是否在考虑工业区的总体布局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建设项目和工业区开发、建设过程中环境管理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布局,优先引进无环境影响或较小环境影响的项目,要求其及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在区规划部门为建设项目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时应充分考虑工业区功能区规划和建设布局,合理选择建设项目的地块;
          2、查看在规划或建设项目审批阶段,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由公司或投资者在明确投资意向后,向规划建设部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概况报告,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申报手续。由其按要求进行报批;
         3、查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管理,建设项目的设计必须按(87)国环字第00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具体落实“环评报告”及审批意见所涉及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4、查看是否根据初步审查意见,建设单位是否在施工图中落实有关环保工程的设计及环保投资额。

         5、查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开工。


         二、对建设管理审核:
         1、查看开发区规划建设是否按照获得批准的工业区的总体规划方案、以及区域规划方案要求,结合工业区落户企业的要求,统一安排工业区的设施建设。
         2、对建设单位评定,以及招投标管理。建筑施工单位在提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规划许可证、施工场地噪声申报登记表,达到文明施工标准并通过验收后,方可到建设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    
         查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对于投资建设的工程项目,建设规划要将施工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要求体现在承包合同中。在工程安全监督工作中,建设规划要将施工企业环境管理工作作为一项考核内容。
         3、建设规划会同安全管理部对建筑施工工地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并将结果转告有关部门。对于工业区市政设施工程项目,建设规划部组织市政管理等部门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工业区内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完成进入投产前,须经区环保部门审查后向区环保局提交环保验收申请表,进行建设项目的环保验收,并要求建设单位在试运转期间联系当地环保监测机构进行必要的监测。建设项目取得投产许可后,应根据要求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和申请排污许可,环保局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发放排污许可证。在建设项目投产后,由环保局监测部门对建设单位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年度监测,同时对排入区政污水管网的单位进行例行监测,掌握污水水质情况。

        4、工业区的建设设施维护管理:工业区的建设服务的外包服务管理,按《采购管理程序》规定实施,并对其施加环境影响,且不定期检查


        三、对开发区日常管理方面的审核
        1、废水控制审核:建设规划需充分考虑工业区开发建设中产生的污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功能区和建设项目布局。根据工业区开发建设的进度,统筹规划,发展工业区污水的集中处理。对于可能产生污水污染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提出的污水污染防治措施应严格审查其是否可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规划建设协助区环保局按环保 “三同时”制度要求对此进行监督管理。
        加强建设项目的施工废水的管理,防止违规排放,生活污水由各单位经隔渣和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对于排放污水的单位,统一监管、协助环保局按规定征收污水入网费、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对超标排放的单位,协同环保监察部门督促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保持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确保其达标排放。对严重污染水体、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排污单位,由环境监察部门对其采取强制性的应急措施,并对其实行限期治理,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处理。
        要求各单位排放的工业废水进入污水管送市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并要求其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食堂或餐饮业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进排入城市污水管网。
        管委会内部产生各类生活污水排放进入城市污水管网也遵循有关污水污染环境防治规定,同时结合自身活动,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因污水排放造成的污染事故,应由环保部门协同市环保局负责现场调查处理,及时采取措施,使污染减少到最小程度,由环保局负责通报开发区管委会和省、市有关管理部门。
        2、噪声控制审核:建设项目建设过程,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的影响,园内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广告宣传车,控制噪声排放;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控制建筑施工噪声和扬尘,限制或禁止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工地的噪声污染防治,由开发区相关部门和环保部门负责进行监督管理,加强生产企业的噪声排放的监管,控制噪声排放;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控制建筑施工噪声和扬尘,限制或禁止夜间施工。对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协助环保监察部门督促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设施的正常使用,并按规定对其征收排污费。对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由环境监察部门要求其限期治理,并对其治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于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由其按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对从事生产活动需排放偶发性强烈噪声的单位,应要求其事先向公安部门报批,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对于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和商业经营社会活动中产生环境噪声的单位,按排污申报登记和许可证管理的要求,督促其向市环保局进行排污申报登记。
       管委会内部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部门或单位,也应遵循有关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并结合自身活动,控制噪声的排放。
       3、扬尘、废气排放控制的审核:加强生产性企业的废气处置设施的检查监督,确保各企业废气达标排放。 对于向大气排放废气的单位,由市环保局按照《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其实施申报、登记、发放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对其征收排污费并实施监督管理,要求各单位的工艺废气及食堂油烟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单位,协助市环境监察部门监督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保持废气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确保其达标排放。对严重污染大气,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排污单位,市环保监察部门对其采取强制性措施,对其治理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处理。协同环保局做好餐饮业的油烟排放管理工作,对区内餐饮业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进行检查,对违规排放行为进行查处,对于超标排放的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停业整顿,严重者可提交工商部门予以取消营业执照。因废气排放或在运输、装卸、供应过程中散发有毒有害废气,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配合环保局、公安局做好现场调查处理和记录,及时采取措施,使污染减少到最小程度。主要通过对新入单位不得设置燃煤锅炉,应使用燃油或燃气锅炉并使用清洁能源,减少大气污染;并实施施工过程中的扬尘监督管理,工地必须设置2.1米以上围档,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随拆随洒水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要采取临时绿化覆盖及固化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屏蔽,地面洒水,车辆加防尘盖,冲洗车轮泥土。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减少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区内机动车(船)尾气达标排放,并使用低排放机动车(船)和清洁能源。
        管委会内部产生废气污染环境的部门和单位也应遵循上款中有关废气污染防治的规定,并结合自身活动,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予以实施。
        4、固废控制审核:分类回收、重复利用、及时清运、集中处理等,工业区内从事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理的企业必须申领相应的资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开发区应按环保“三同时”制度要求对此进行监督管理。排放固废按排污申报登记和许可证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办理许可证以及检查。对从事固体废弃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对产生固体废弃物的单位和个人,督促其采取收集、贮存、处置等措施,要求其收集、贮存、处置的设施、设备和场所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对固废弃物严重污染单位,协同环境监察部门对其实行限期治理,并配合其实施监督管理。鼓励和支持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设备、充分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区内固体废弃物,推动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和限制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工作。做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河道内倾倒固体废物。区域内所产生的生活垃圾逐步推行袋装化收集,由产生单位或个人统一定点堆放,委托环境卫生监督办进行处理。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和将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    
       开发区内从事危险废弃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理的企业必须有国家规定的资质。
       管委会应对各企业进行宣传,倡导对各类固废实行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控制,推行废物交换和集中利用处理。
       管委会内部产生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的部门和单位也应遵循有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规定,并结合自身活动,制定相应措施。
       5、化学品控制审核:做好工业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开办监管,禁止使用有机高毒杀虫剂、高残留农药和不安全品种,应使用低毒高效农药,以生物和物理防治为主,对使用后的包装物及时回收交农资部门处置。在喷洒农药时,尽量在无风或微风的气候时进行,避免在大风、炎热高温的中午进行,以免造成药物挥发,污染环境。
       6、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的应急控制审核:编制预案、参加演习、配备应急设施等,组织开发区相关企业进行消防大比武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急意识。
       7、能资源消耗控制审核:在开发区布局、基础设施和建筑物建造过程中,提倡绿色施工减少能资源的浪费。通过开发区各企业和企业生产单元的清洁生产,尽可能降低本企业的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通过各企业或单元间的副产品交换,降低开发区总的物耗、水耗和能耗;通过物料替代、工艺革新,减少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在建筑材料、能源使用、产品和服务中,尽量利用可再生资源和可重复利用资源。加强原材料入园前以及产品、废物出园后的生命周期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环境影响。鼓励生产和提供资源、能源消耗低的产品和服务;鼓励生产和提供对环境少害、无害和使用中安全的产品和服务;鼓励生产和提供可以再循环、再使用和进行安全处置的产品和服务。在开发区中,因地制宜地利用工业锅炉或改造中低压凝汽机组为热电联产,向开发区和社区供热、供电,从而达到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的作用,同时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8、生态环境控制的审核:市政规划、市容管理和市政施工可能对生态的破坏,对于开发区新近项目的选址充分考虑本地的生态环境容量,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业区对局地景观和水文背景、区域生态系统以及对全球环境造成的影响。对于现有开发区,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进行产业结的调整和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尽量减少污染物产生和对环境的压力、减少因市政规划、市容管理和市政施工对生态的破坏。
        9、园林绿化审核:加强施工过程绿化,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因建设需要占用城市绿地以及因邮电、供电、路灯、自来水、有线电视管线开挖等等造成的树木花卉、绿化设施损失的核实、补偿、恢复工作。加强开发区绿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砍伐、迁移树木,需要砍伐、迁移都要必须经过审批;绿化养护所产生的肥料、杀虫剂等化学药品的空罐,应由专人进行回收,并设置专门的垃圾箱堆放,作为危险废物交有处理能力和处理资格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10、环境提升审核:开发区要狠抓环境治理,开发区如有高污染企业如化工、养殖等企业,应编制了限期整改计划,对高污染化工企业要求限期整改、养殖业制定搬迁和关停计划,提升形象和减少废气废水的排放。对开发区高能耗开发区相关部门与相关能源执法监督部门一起进行联合监督检查,专人负责、落实控煤、控电方案,转型升级腾退土地实行关停并转等措施,节能降耗;对高废气排放企业落实脱硫脱硝装置,以提升开发区的空气质量。


         以上只是本人的审核实践的总结,希望能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文中不足之处请各位老师指正。